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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时间: 2024-06-16 02:15:44    作者: hth娱乐    阅读数: 31 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市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需要,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策略和2022年公司经营的真实的情况,公司将在2022年度继续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所属部分企业、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铜业)开展关联交易,涉及采购铜原料、辅助材料、商品及设备等,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以2021年1-11月份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625,550.93万元为基础,对2022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做到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874,500.0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2年1月10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军、龚华东、胡新付、丁士启、蒋培进、周俊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作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有色控股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受有色控股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组织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企业能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有色控股及其下属的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并至有色控股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5)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及零部件、建材、砂石、焦炭、办公设备及用品、五金工具、电工材料、仪器仪表、重油销售,苯乙酸500升/年、醋酸酐500升/年、哌啶500升/年、三氯甲烷200升/年、500升/年、高锰酸钾100升/年、丙酮1000升/年、甲苯500升/年、甲基乙基酮500升/年、硫酸(试剂)1000升/年、盐酸(试剂)6000升/年、盐酸2000吨/年、氨、二氧化硫、丁烷、乙炔、硫化氢、正丁醇、松香水、乙醇、液氧、二氧化碳(压缩)、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溶液、硫化钠、硝酸、氟化钠、硫酸铜、氧化铅、双氧水、二氯甲烷批发,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31,634.40万元,净资产-13,770.84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54,449.00万元,利润总额717.42万元,净利润538.0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已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已形成了较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是本公司供销渠道、配套服务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ECSA公司总资产180,228.60万美元,净资产82,829.44万美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3,940.22万美元,利润总额39,094.68万美元,净利润25,930.78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ECSA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有色控股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ECSA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经营范围:铅、锌及其共生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选矿产品加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加工,硫酸、氧气生产、销售(凭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进口、出口业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28,179.22万元,净资产31,205.22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618,514.52万元,利润总额7,327.94万元,净利润7,327.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为有色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工业园

  (5)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仓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16,785.54万元,净资产163,731.56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495,936.47万元,利润总额29,178.47万元,净利润26,302.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5)经营范围:汽油、柴油(分支机构经营)、重油、润滑油及其它石油制品(除危险品)、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建材、炉料、焦炭、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销售,烟、酒(分支机构经营)、百货、办公用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美容,洗车服务,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铜陵金山油品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686.48万元,净资产10,267.40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3,188.56万元,利润总额1,098.28万元,净利润823.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金山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为有色控股的间接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金山油品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地质勘查、设计、研发,硫化工、精细化工,机械制造,房地产经营,铁路、公路、水路、码头、仓储物流服务,建筑安装与矿山工程建设以上行业投资与管理,硫酸生产,进出口业务(限《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所列经营范围),境内外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黄金交易经纪,融资租赁,境外有色金属工程承包和境内国际工程招标,信息技术、有线电视、报纸出版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有色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有色控股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5)经营范围:稀、贵及基本金属生产、销售,稀、贵金属微米、纳米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制、销售,银粉的研发、生产、销售,铜和铜合金粉末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铅铋渣 、铅铋合金生产,粉末冶金技术咨询服务,稀贵金属和铜的纳米材料及粉末冶金粉体新材料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项目设计、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本企业自产的产品和技术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黄金、白银加工,柠檬酸金钾生产,硝酸银80吨/年、氰化亚金钾3360千克/年生产,在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硝酸银、氰化亚金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927.06万元,净资产5,297.75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63,751.19万元,利润总额990.46万元,净利润876.4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5)经营范围: 精细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8,537.89万元,净资产62,564.92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54,520.99万元,利润总额37,458.26万元,净利润34,187.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5)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混凝土预制构件、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非标设备制作、安装,木制品制作、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高低压电控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母线级压力管道安装,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和预拌普通砂浆、专用砂浆等新型环保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矸石销售,矿山充填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工程技术服务,保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限公司总资产136,954.83万元,净资产19,491.06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16,050.18万元,利润总额3,371.99万元,净利润3,371.9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劳务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5)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包境外矿山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矿山采选设备制造、修理,非标准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及工程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矿业管理、为矿山企业提供采矿委托管理服务,隧道、公路、桥梁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7,535.20万元,净资产55,061.37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8,582.32万元,利润总额8,034.32万元,净利润6,699.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二)(四)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劳务质量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表示信任。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从关联方采购铜原料、辅助材料、商品及设备等,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该等关联交易,2022年1月10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各关联方法人签署2022年全年关联交易具体合同。

  公司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EcuaCorriente S.A.、金通铜业等公司采购辅助材料、铜原料、铜产品、商品及设备,向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通铜业等关联方销售商品、铜原料,向有色控股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劳务等事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劳务,均属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王昶、汪莉、刘放来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持续了多年,和交易对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是正常、合理的。

  (二)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与此有关的关联董事都遵守了回避原则,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提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公司业绩持续稳定提高,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胡新付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吴和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昶先生任期已满 6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昶先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由于王昶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四名,且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王昶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王昶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补选独立董事。王昶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昶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王昶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独立董事王昶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汤书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汤书昆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2023年5月13日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6名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龚华东先生、胡新付先生、丁士启先生、蒋培进先生和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汤书昆先生: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南开大学语言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5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1年获科技部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2021年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政府出版奖。1982年7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教,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安徽博约信息科技股份公司董事、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安达创展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冬纸工坊文化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

  汤书昆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书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多渠道解决尾矿出路问题,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交投)拟合作实施铜陵市冬瓜山铜矿尾矿资源化项目。主要利用公司旗下冬瓜山铜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制备混凝土路面砖、混凝土路沿石、PC仿石砖等新型建材或道路垫层,进行销售。

  合作方式为三方共同出资在安徽省铜陵市设立铜陵康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路环保,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康路环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15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9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22年1月10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营业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00%,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0.3618%。

  营业范围:国省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铁路、市域铁路、轨道交通、航空、过江通道、枢纽场站及其配套设施、停车场站、物流园等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路、铁路收费权及服务区经营,重要交通站点附近的土地开发,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经营权和冠名权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78.2647%, 铜陵市新西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8992%,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0792%,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127%,铜陵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持股比例为3.6440%。

  营业范围:尾矿处置,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道路垫层的生产和销售;工矿产品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固废处理;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投资规模和出资比例:毅康科技以货币资金出资9,500万元,出资比例为 65%,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923万元,出资比例为20%,铜陵交投以货币资金出资2,192万元,出资比例为15%。

  康路环保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康路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组建铜陵康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方面,旨在引进资本、技术,实施公司矿山尾矿资源化利用项目,多渠道解决矿山尾矿出路问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降低矿山生产成本、环境治理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工业固废(尾砂)的资源化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铜陵康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923万元,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声明人汤书昆,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